首先,對貸款的目的或程序有異議。
二是存在貸款機構惡意放貸的情況,如未對出借人進行財產審核,未盡到審查義務等。在這種情況下,法院裁定即使不能完全免除貸款,也可以免除30%以上。
第三,中介借貸機構違法。比如壹些非法的教育機構或者公司,引導出借人以某種名義進行出借,法律不承認這種非法出借關系。
第四,貸款人將貸款用於非法經營。如吸毒、賭博、購買非法工具、購買走私車輛、融資或利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等,此類借貸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第五,法律對在貸款人還款能力下發放的貸款不給予保護,導致貸款違約。
第六,非法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借款合同明顯偏袒債務人,對貸款人不利的,貸款人可以申請解除合同或者宣告合同無效。比如有些機構提供某種服務,使用國家禁止的“最”或者不存在的業務,導致貸款人貸款,也可以申請法律解除合同,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再次提醒網友,合理合法的貸款壹定要還,避免造成自己的不良信用。信用不良只會影響放貸或者銀行相關的壹些業務,不會影響個人的正常生活。貸款只是民事範疇,除非出現不良的惡意貸款,被法律認為是欺詐,會導致刑事訴訟。如果對出借人有異議,貸款法不承認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