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調整為:借款申請人(含***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0(倍);貸款年限按照月還款額度不應超過月繳存基數的50%確定。
借款申請人(含***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申請貸款的,其貸款額度可適當上浮,最多不超過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