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貸款是指買受人向銀行填寫房屋抵押貸款申請書,並提供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法律文件。經審查合格後,銀行承諾向買受人發放貸款,並根據買受人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買受人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貸款資金直接轉入銷售單位的賬戶。《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自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上一篇:辦完上海居住證,公司交公積金1年,那麽以後還能用公積金貸款嗎?下一篇:生源地助學貸款結清證明在哪裏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