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間借貸是指至少有壹方為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自然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民間借貸未約定利息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壹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