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擁有合法穩定收入,在青島沒有住房但無房貸記錄的購房人或家庭,可以認定為首套房。
2、在青島擁有壹套住房,已結清貸款,再次貸款買房,認定為首套房。
3、夫妻兩人,壹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壹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可以認定為首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