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民間借貸賺取利息差不構成犯罪,但屬於違法行為。除金融機構外的所有單位都向金融機構借錢,借錢的目的是賺取中間的利息差。這種民間借貸是非法的、無效的。如果訴訟到法院,法院是不會支持的。如果是個人之間的借款,借款後投資賺取利息並不違法。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應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被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