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寫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以及身份證號碼,千萬不要寫成小名或綽號。
3、借款金額要寫清,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並保證二者壹致,如不壹致,則法律規定按大寫為準。
4、借款期限和還款期限均要寫明,因為這對訴訟時效的起算至關重要。
5、如是有償借貸,必須寫明約定的利息,且保證約定的利率不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如不寫明利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視為無息借貸。
6、必須由借款人本人親自簽名或加按手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