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用 夫妻***同財產 償還貸款的,應屬妳們用夫妻用***同財產償還了妳愛人的 婚前個人債務 ,還款行為屬於債權行為,不能改變 房屋所有權歸屬 ,房子仍然是妳愛人的婚前財產。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壹)》第七十八條? 夫妻壹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壹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壹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第壹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壹方對另壹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