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後,夫妻使用共同收入購買房產。只要沒有特別約定房產如何分配,房產證登記在壹方還是雙方名下,房子是貸款購買還是全款購買,房產在法律上就明確屬於夫妻共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壹)工資、獎金、勞動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收益;(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