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股東持股,證明公司經營滿壹年;
2.身份證明:二代身份證;
3.地址確認:個人地址確認(電費/水費/煤氣費/電話費等。)和經營主體確認書(租賃合同);
4.收入確認:公私賬戶最近6個月被清空;
5.營業確認:營業執照;
6.房產確認書,房產證或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借款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