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計算個人所得稅的專項附加扣除時,能扣除納稅人婚前各自的首套住房貸款,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也可以只選擇其中壹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法律客觀:《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十五條
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壹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壹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