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條:債權債務消滅時,該債權的從權利同時消滅,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四條撤銷權的行使期限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權利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行使撤銷權的期限,撤銷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壹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第五百七十六條債權債務屬於同壹人的,債權債務消滅,但損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