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壹)借款人基本情況;(二)借款人的收入;(三)貸款用途;(四)借款人的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和還款方式;(5)擔保人的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抵(質)押物價值和流動性。第二十三條貸款人應當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要擔保的,應當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親自簽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通過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