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根據2020年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的決定》(法釋〔2020〕6號)文件第二十六條可知,“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貸款註意事項
選擇適合的還款方式。目前基本上是等額還款方式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兩種,還款方式壹旦在合同中約定,在整個借款期間就不得更改。
每月按時還款避免罰息。從貸款發起的次月起,壹般是次月的放款時間為還款日,不要因為自己的疏忽造成違約罰息,導致再次銀行申請貸款時無法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