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銀行的貸款人和擔保人的責任有區別。擔保人和貸款人責任不壹樣。貸款人有還本付息等合同義務,擔保人是依據擔保合同提供的擔保責任。擔保範圍僅限於貸款人的義務,所以擔保人的擔保範圍不會超過貸款人的合同義務。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貸款人追償。銀行的貸款人和擔保人的責任完全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