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或《民法典》的規定,銀行不履行借款合同義務,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銀行追究違約責任,要求賠償損失。
如果銀行故意拒絕授予借款合同,可以直接口頭或書面要求銀行提供借款合同。如果銀行拒絕提供或者推諉,可以向銀行的上級部門投訴,要求有關部門對銀行進行處罰。把這個事情通知銀行協會或者消費者協會,讓他們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