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審批表(加蓋單位公章) (壹式3份)。
2、申請人的家庭和社會關系調查表(壹式3份)。
3.購房合同復印件(3份)備案原件。
4.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復印件(3份)。
5、職工住房公積金存貸款證明(復印件3份)。
6.申請人應提供常住本行政區域並在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常住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聯系電話(復印件3份)。
7.結婚證復印件(如未婚或離異,需提供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的證明)(3份)。
8.借款人及配偶加蓋公章的月工資證明(月工資5000元以上的,請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近三個月工資明細清單)(3份)。
9.首付款收據復印件(3份)。
10,個人征信業務授權書(到櫃臺填寫,夫妻各壹份)。
11.信用報告查詢申請表(櫃臺填寫,夫妻各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