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貸款購車時如果簽訂的不是貸款合同,而是融資租賃合同,那通常只能證明客戶與汽車消費金融公司之間是租賃關系,而非借貸關系。客戶擁有的是使用權,而不是汽車所有權。畢竟按照《合同法》規定,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
壹般情況下,融資租賃合同都會約定所有權最終歸購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