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包括未經有審批權的部門批準的募捐,有審批權的部門越權批準募捐,即募捐者不具備募捐主體資格
2.承諾在壹定期限內向投資者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主要是貨幣形式,但也有實物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這裏的“不特定對象”是指公眾,而不是特定的少數人。
第四,以法律形式掩蓋非法集資的本質。為了掩蓋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者(受害者)簽訂合同,並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