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為2200元,最高繳存基數為34860元。2020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1620元。自20265438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調整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即2020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0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34860元。
深圳公積金的繳納標準是上限34860元,下限2200元。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分別為5%,上限為12%。單位可以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內,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繳存比例。
單位可以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內,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繳存比例。自1年7月起,深圳市所有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以下簡稱單位調整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2020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0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34860元。。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年薪制的,月平均工資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200元。
提取公積金的流程包括:向銀行提出書面貸款申請,並提交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證明等相關材料;簽訂貸款合同和擔保合同;簽署委托扣款協議並開戶;經貸款銀行同意,發放和使用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條單位聘用職工,應當自聘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