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 公積金貸款 要求 購房 者要有自己的公積金賬號,且在當地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或者壹年以上,另外還需要貸款人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需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壹年;需借款人購買的是貸款人認可的經濟適用住房;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
3、借款人同意將其與開發商簽訂的《住房 銷售合同 》項下所列房產抵押給貸款人,賦予貸款人優先抵押權和受償權,作為償還本息的保證;
4、借款人有支付不低於購房所需資金30%款項的能力;
5、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積金異地貸款流程: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壹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綜上所述,根據深圳市異地購房的規定:深圳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買房。具體情況還需要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查詢。在深圳繳納公積金可以辦理異地購房提取以及異地購房貸款業務。
法律依據: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 住房公積金貸款 。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