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自住住房貸款(購買新建商品房、保障房、存量商品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壹、貸款條件
1.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或異地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申請時公積金賬戶屬於正常繳存狀態(賬戶封存、凍結及銷戶的為非正常繳存狀態)。本市和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時間可以合並計算;
2.申請人和***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不存在以下以下信用記錄:
(1)單筆貸款近24個月內有8次以上逾期達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達2期,或者1次以上連續逾期達3期記錄;
(2)單筆信用卡(含準貸記卡)近24個月內有8次以上逾期達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達2期,或者1次以上連續逾期達3期的記錄;
(3)單筆信用卡(含準貸記卡)近24個月內狀態為“呆賬”、“凍結”或者“止付”的;
(4)貸款曾被“擔保人代還”或者“以資抵債”等特殊交易記錄;
3.申請人和***同申請人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5.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6.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公積金貸款的時間為準,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處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7.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1)職工購買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權利人的;
(2)購買單套住房部分產權份額的;
(3)職工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
(4)申請人和***同申請人存在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匯補繳公積金、調整繳存基數、掛靠單位繳存公積金等違法違規情形的。
二、貸款材料
①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
②居民身份證件
③婚姻證明
④購房合同
⑤首付款證明
⑥中華人民***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⑦貸款還款賬戶資料
⑧劃撥委托書
⑨異地貸款繳存使用證明
⑩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