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收緊房地產市場調控。
今年4月份以來,我市房地產市場較為活躍,二手房價格上漲過快。壹些熱點地區出現了新房搶購、二手房掛牌價虛增的現象,引起了廣泛關註。對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住建局等部門迅速行動,徹查情況,及時回應。隨後,開展了治理房地產市場的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擡房價、虛假宣傳、虛假陳述等行為。
為進壹步落實中央“房住不炒”的定位和穩定地價、房價、預期的工作要求,按照“壹城壹策”、“因城施策”的原則,深入研判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形勢,經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局等八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進壹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壹)調整商品房購買期限。
適當調整戶籍居民購房條件,規定社保和個稅繳納時間,在本市落戶滿3年並連續繳納個稅或社保滿36個月方可購買商品住房。
這壹政策出臺的背景是:近年來城市落戶可以買房,壹定程度上加劇了市場的供需矛盾,對在深圳定居多年的市民來說不公平。因此,在住房供需緊張的背景下,應適當收緊戶籍居民購房政策,有效支持合理的自住需求。
夫妻離婚的,自離婚之日起3年內,任何壹方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的住房數按離婚前家庭總人數計算。這樣既能滿足離異人群合理的住房需求,又能有效抑制投機。具體來說,離婚之日起3年內,離婚前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的,離婚後任壹家庭成員均可作為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婚前,家庭名下有本市商品房1套。離婚後,無房壹方作為成年單身人士可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婚前,家庭名下有本市商品房2套。離婚後,不允許家庭成員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B)改進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措施
為充分發揮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作用,保障剛需,本市結合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進壹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通知規定:合理確定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對購買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1.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繼續執行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2.購房人家庭在本市無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3.購房人在本市家庭名下擁有1套住房的,購買普通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買非普通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三)發揮稅收調節作用
我市存量房交易現行計稅參考價於2016,10年6月評估更新,與現行市場交易價格相差甚遠。從而更新二手房交易的稅收參考價格,使其更接近二手房市場的真實交易價格。
此外,在過去的壹年裏,我市商品房的成交率較高。現在,個人住房轉讓免征增值稅的期限將由2年調整為5年,這將抑制當前二手市場的過熱。
完善普通住房標準
為使我市住房標準更加符合市場實際,本通知細化了普通住房標準,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居住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房屋建築面積在120(含)平方米以下或144(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總價低於750萬元(含)。
制定這壹政策的背景是,我市現行普通住房標準只考慮容積率和面積兩個指標。從今年上半年過熱的房地產市場來看,需要增加價格因素,更加合理地界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標準,保證大多數群體對普通住房的需求,有效抑制非普通住房價格上漲。
(5)加強熱點樓盤銷售管理。
目前我市部分熱點樓盤因地段、程度等因素被搶購,不利於我市房價和市場預期的穩定。因此,對於社會關註度高、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熱點樓盤,要按照優先滿足無房家庭需求的原則,根據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時間長短,制定樓盤銷售計劃,嚴格控制認購人數,合理確定房源和認購人數比例。房地產銷售計劃報所在區住建部門備案。
(六)實行房屋抵押合同網上管理。
目前買賣雙方的實際成交價格、銀行貸款的評估價格、政府部門的登記價格並沒有真正做到“三價合壹”,容易出現“陰陽合同”、“高評高貸”等問題。因此,本通知規定:進壹步完善交易價格、評估價格、登記價格“三位壹體”制度,房屋抵押合同應當通過房地產信息平臺進行網簽,未網簽的房屋抵押合同不得辦理產權登記。
下壹步,本市將通過統壹的不動產信息平臺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房抵押合同的網上簽約,並將真實合同數據同步推送至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進壹步規範不動產交易業務流程,提高交易效率,真正實現“三價合壹”。
(七)加大二手房交易信息公開力度。
目前二手房交易信息不夠透明,交易信息更多掌握在中介手中。交易雙方由於信息不對稱,很容易被市場上的虛假信息誤導。為此,《通知》提出,及時發布熱點地區、熱點樓盤二手房合理交易價格,引導市場理性交易;中介機構應當及時、準確地向市住建部門報送二手房上市和交易信息等相關數據,並對所報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漏報、漏報、瞞報的中介機構,依法暫停其網簽權限,並納入房地產行業信用體系進行聯合懲戒。通過這壹措施,有利於增加二手市場信息透明度,規範中介機構交易行為,引導市場理性交易,穩定二手房價格。
(八)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行為。
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對涉嫌存在房產囤積、價外加價、虛假廣告、發布虛假房源、惡意哄擡房價、非法挪用各類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編造傳播虛假陳述等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各類貸款主體和個體業主,采取約談、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經營資格、吊銷營業執照等措施。相關違法信息公開曝光,納入房地產行業信用體系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統進行聯合懲戒。
總體來看,《通知》提出的八項措施涵蓋行政、金融、稅收等多個方面,主要有三個特點:壹是優先滿足剛需,有效抑制投機炒房;二是運用財政、稅收等經濟手段,確保政策精準;三是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引導市場回歸理性。《通知》的出臺,是對我市現有房地產調控政策的深化和完善,將對構建房地產市場長效管理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下壹步,我市將進壹步鞏固2018出臺的住房新政,加快構建公房和商品房6: 4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讓更多市民通過政府提供的公房解決住房困難。第壹,增加住宅用地供應。今年計劃供應住宅用地3平方公裏以上,比上年增加壹倍以上。未來新增土地將主要用於公共住房建設。二是增加商品房供應。今年新開工商品房654.38+02萬平方米,是上年600-800萬平方米的近兩倍;下半年計劃入市的商品房項目超過80個,預計供應面積超過500萬平方米,超過5萬套。三是加大公租房建設力度,今年籌集不少於8萬套公租房,確保完成“十三五”期間籌集40萬套公租房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