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及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金融機構在下列情況下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
(壹)客戶要求變更名稱、身份證件或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客戶行為或交易異常。
(三)客戶姓名與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司法機關依法要求金融機構調查或者關註的犯罪嫌疑人、洗錢人員、恐怖融資者姓名相同的。
(4)客戶涉嫌洗錢或恐怖融資活動。
(五)金融機構獲取的客戶信息與此前掌握的相關信息不壹致或矛盾。
(6)對之前獲取的客戶身份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有懷疑。
(七)金融機構認為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的其他情形。
2.根據《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除核對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件外,金融機構可以采取下列壹項或者多項措施識別或者重新識別客戶身份:
(壹)要求客戶補充其他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
(2)回訪客戶。
(3)實地考察。
(四)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核實。
(五)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3、銀行業金融機構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應當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建立的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進行核查。其他金融機構在核實自然人公民身份信息時,可以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建立的網上核實公民身份信息系統進行核實。
擴展數據:
第二十三條?除檢查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外,金融機構可采取以下壹項或多項措施來識別或重新識別客戶身份:
(壹)要求客戶補充其他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
(2)回訪客戶。
(3)實地考察。
(四)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核實。
(五)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時,根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部門規章的規定需要查驗相關自然人居民身份證的,應當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建立的網上公民身份驗證信息系統進行。
其他金融機構在核實自然人公民身份信息時,可以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建立的網上核實公民身份信息系統進行核實。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及客戶身份數據和交易記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