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助學貸款是黨組織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的壹項重要舉措。
報考條件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職高專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首先,如果妳符合以下條件,妳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國籍且年滿16周歲的人員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征得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規行為;
⑤努力學習,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學生在新學年開始後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需要以下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同意申請貸款的書面意見);
③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申請金額:原則上全日制本科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二、違約的後果
(1)國家助學貸款借款人未按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規定的期限和金額還款的,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②經辦銀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供全國所有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拒絕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的違約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
(3)對於嚴重拖欠還款的借款人,有關行政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互聯網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和具體違約行為;
(4)嚴重違約的貸款人也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