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額度也要遵循“以付貸”的原則。實際可貸額度的計算公式為:已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夫妻雙方月工資之和×12月×實際可貸年限× 0.5,最高申請貸款系數不超過45萬。
具體貸款金額的確定方法:
1.計算本人和* * *同壹申請人的月收入:月收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計算最高可貸金額:最高可貸金額是從家庭月收入中扣除至少1.204元的生活費後的剩余金額,再除以貸款申請期內每萬元貸款的月還款額。
3.對於具體的貸款額度,應同時考慮單筆貸款的最高額度、最高可貸額度、最低首付款和抵押物的評估價值。
擴展數據
公積金貸款的計算應根據還款能力、占房價比例、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最高貸款額度四個條件確定,其中四個條件計算的最小值為貸款人最高可貸額度。
1.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款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還款額總額]×貸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配額: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工作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款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還款額合計]×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款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2.根據房價計算的貸款金額
計算公式為:貸款金額=房價×貸款比例。
其中,貸款比例根據所購、所建、所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抵押貸款的數量確定:
A.購買商品房、限價商品房、定向配售保障性住房、定向銷售保障性住房或私有住房。
職工家庭(含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購買首套住房(含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配售保障性住房、定向銷售保障性住房或私有產權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20%的首付款,貸款額度不高於所購住房價款的80%;所購房屋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支付不低於所購房屋價款30%的首付款,貸款金額不高於所購房屋價款的70%。
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不低於所購房價的50%,貸款額度不高於所購房價的50%。
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購買私有住房時,住房價格與評估價格不壹致的,以兩者中較低者為核定限額。
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額度應不高於所購住房總價與房屋補償金額的差額。
B.購買現有公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格的70%;對自有住房的建造、翻建和大修,貸款額度不得超過住房建造和修繕所需費用的70%。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