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業貸款:
(1)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
(2)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商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商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2、公積金貸款:
(1)購買首套住房且從未使用過公積金的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首付比例仍為30%(住房面積大於90平),面積小於或等於90平低首付比例為20%。
(2)調高對第二套改善型購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貸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個人貸款高限額下調10萬元。
(3)停止向已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職工家庭再行發放貸款。
(4)借款人以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確定貸款額度的倍數從40倍下降到30倍。
(5)嚴格執行住建部還款能力的計算比例調減為每月還本額占工資基數不超過40%。
上海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區別
普通住房應該同時在房屋類型、成交價格、建築面積三個方面滿足如下標準。不能同時滿足條件的為非普通住房。
1、房屋類型: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不足五層的老式、新式裏弄、舊式裏弄等。
2、成交價格:內環以內:≤450萬元/套;內外環之間:≤310萬元/套;外環以外:≤230萬元/套。
3、建築面積:單套建築面積≤140平方米。
35%首付官方標準原文: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通過人民銀行征信系統顯示在全國各地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無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按照首套房貸政策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
50%或70%首付官方標準原文: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但通過人民銀行征信系統顯示在全國各地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或在本市房地產交易系統內查詢到已擁有1套住房的(無論其是否有住房貸款記錄,無論其住房貸款是否結清),均執行二套房貸政策,即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