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推廣異地貸款事務。繳存員工在繳存地以外區域購房,可按購房地住宅公積金自己住宅貸款政策向購房地住宅公積金處理中心請求自己住宅貸款。繳存地和購房地住宅公積金處理中心應及時出具、承認繳存證實等資料,處理貸款手續。具體辦法由住宅城鄉建造部另行擬定。
繳存員工請求住房公積金辦理自用住宅貸款,並同意依據自己住宅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單位出具員工收入證實。繳存員工租住產品住宅請求獲取住宅公積金,除身份證實、自己及愛人無房證實外,不需供給其它證實資料。
同壹設區城市住宅公積金處理中心和分中心應當壹致住宅公積金獲取和貸款政策,統籌運用貸款資金。住宅公積金處理中心或分中心貸款資金不足時,應答應繳存員工向同城住宅公積金處理機構請求貸款。
上海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流程如下:
1、由職工本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接到申請後詳細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2、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在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實其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確定無誤的,則在規定時限內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
3、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以上是關於上海公積金異地買房貸款如何辦理的相關介紹,相信大家對此也有了壹定的了解,在辦理時註意提前準備好所需要的證件和材料,以確保辦理過程的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