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交資料。提交貸款機構規定的相關資料。
3、貸款受理。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同事借款人並告知原因。
4、簽訂合同。借款申請人與原商貸銀行簽借款(抵押)合同,同時在銀行指引下與管理指定的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
5、預存資金。借款申請人將原商貸余額與轉貸的差額部分,用自有資金存入轉貸銀行開立的存款專戶,用於提前結清原商業貸款。
6、貸款發放。管理發放貸款資金、有轉貸銀行通知轉貸借款人將公積金貸款資金和借款人預存的資金同時結清原商業貸款。
7、辦理抵押。由擔保公司代為辦理原商業貸款房產抵押註銷手續,並辦妥轉公積金貸款抵押等登記手續。
商貸轉公積金的條件
除了具備基本的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之外,還應該包括以下幾點:
1、原商貸發放後已正常還款6個月及以上,貸款期間還款正常、無逾期貸款,並提供由貸款銀行出具的原商貸正常還款記錄和貸款余額證明;
2、原商貸借款人為單身,在申請轉公積金貸款時已結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雙方約定原商貸所購房屋產權***有的公證書及***同還款聲明;
3、原商貸房屋購買人為父母子女(不包括與多個子女)聯名購買的,可以申請辦理轉公積金貸款,但必須***同簽訂轉公積金貸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有權人同意將房屋用作公積金貸款抵押且***同還款的具結書,並進行公證。父母子女直系親屬關系的認定,以戶口薄、戶籍管轄部門的證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認定方式為準;
4、原商貸借款人未繳存公積金、其配偶方正常繳交公積金並符合轉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以辦理轉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