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如下:
1、借款人可以申請把商業住房貸款轉化為公積金貸款,這樣公積金的壹部分就能夠抵消貸款的額度;
2、借款人也可以辦理公積金對沖業務,借款人可以辦理公積金月沖業務,也可以辦理公積金年沖業務,銀行會自動從借款人的公積金賬戶中提取余額用來歸還商業住房貸款;
3、借款人也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來歸還商業貸款;
4、申請人到貸款銀行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信息登記並打印貸款證明,攜帶有關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承辦銀行服務網點申請簽訂委托逐月提取還商貸協議辦理相關業務;
5、公積金提取壹般在3個工作日內可以到賬。相關部門審核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通過後匯款到個人賬戶;公積金提現後的第4個工作日可以到銀行櫃臺或ATM機上查詢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款項是否到賬,如未到賬可以電話咨詢。
提取公積金還商貸需要的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
2、貸款還款賬戶憑證(即還款存折或還款卡);
3、貸款銀行出具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信息登記證明(貸款證明);
4、人民銀行出具的能反映具體貸款信息的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明細版);
5、商業貸款合同原件;
6、相關規定的及管理核心需要查驗的其他材料。申請委托逐月提取還商貸的職工應當在貸款銀行登記貸款信息(貸款證明)後壹個月內,到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承辦銀行服務網點(單位繳住房公積金的銀行網點)申請簽訂委托逐月提取還商貸協議。
綜上所述,提取公積金的前提是用戶符合公積金提取條件,不然即使有符合規定的理由,仍然是無法提取公積金的。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可以壹次性提取出來,但余額清空以後,會影響到後續申請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