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
2.貸款償還的帳戶憑證。
3.貸款銀行出具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信息登記證明。
4.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貸款人個人信用報告。
5.商業貸款合同原件。
6.根據有關規定需要檢查的其他材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員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失業的城鎮居民和退休職工不執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由員工的單位繳納,另壹部分由員工繳納。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將與單位繳存部分壹並存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壹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按規定連續繳納,除職工退休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暫停或中斷。它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壹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專門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蓄資金,具有積累性和專用性兩個特點。
主要屬性
住房公積金:
1、保障方面,建立員工住房公積金制度,這為員工更快更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可以有效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幫助,體現了住房公積金對職工的互助性;
3、長期來看,每壹位城鎮職工必須自工作之日起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至退休或終止勞動關系時止;職工所在單位還應按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用於職工補貼。
主要特點
住房公積金
1,普適性,城鎮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家庭收入多少,以及是否擁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責令其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除了員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員工繳納壹定的金額,並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貸款;
4.還款方式:職工退休、退職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定居國外等。,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將退還給員工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