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最新的山東省住房公積金政策出爐,多方面政策均有所放寬,需要買房的或者想買房的快來看啦!
8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完善公積金管理體制擴大住房消費的指導意見》,圍繞進壹步釋放結余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出了16條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在放寬貸款條件、提高可貸額度、擴大提取範圍等方面向前再邁壹大步。
根據文件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調整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壹是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壹調整為20%,對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貸款不再執行3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二是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調整為30%。
貸款額與賬戶余額將“解鎖” 商貸可轉公積金
《意見》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率低於85%的城市,要提高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取消貸款額與職工賬戶繳存余額掛鉤的限制。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低於建築面積90平方米商品住房總房款的80%,住房價格按當地統計部門上年度商品住房均價計算。借款人還款能力按不低於借款人和***同還款人月工資總額的50%核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放寬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公積金提取政策再放寬父母子女可“親情提取”
在公積金提取條件方面,《意見》給予了充分的放寬。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未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在取得有效購房憑證3年內,可壹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總額。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在取得首付款支付憑證1年內,可壹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首付款金額。農民工在城市或農村新型社區購買自住住房,或依法依規在農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在提取範圍方面,允許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
異地公積金貸款全面取消戶籍限制
《意見》在積極開展省內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方面也有大突破。如職工在繳存地以外的省內城市購買普通自住住房,可以向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積極配合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可為本地繳存職工發放異地購房貸款。全國範圍內異地貸款業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新出臺的山東省住房公積金政策無論從公積金提取、異地貸款等眾多方面都予以放寬,對於有買房需求的同學無疑是個好消息,打算買房的趕快行動吧!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9-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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