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目個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請貸款時前兩年內個人貸款最高逾期期數不超過3期(含),累計逾期次數不超過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計算在內。
每個地區都有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限制,目前廈門職工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從100萬提高到了120萬元,也就是只有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家庭最高才可以獲得120萬的貸款額度。廈門公積金原政策規定:廈門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單職工50萬元、雙職工100萬元。政策調整後提高了職下家庭特別是單職下家庭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其中職工家庭首次申請最高額度為120萬元,第二次申請最高額度為100萬元,並取消申請人的戶籍限制。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壹、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二、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三、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壹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壹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四、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壹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壹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五、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