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發文,要求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包括企業可緩繳公積金,到期再補交;個人不能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可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支持繳存人按需提取等三方面措施。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三部門支持政策是貫徹國常會的指示,支持市場主體穩崗。政策覆蓋面比較廣,包括了企業、購房者和租房者,直擊市場的痛點,客觀上有助於緩解相關市場主體的壓力,充分體現了公積金紓困的政策導向,發揮了住房公積金的保障、便民、托底的政策效應。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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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進壹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同渡過難關,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就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後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三、各地根據當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積,可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支持繳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滿足繳存人支付房租的實際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要做好政策實施的指導監督,直轄市、設區城市(含地、州、盟)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結合本地企業受疫情影響的實際,提出具體實施辦法,並在支持政策到期後做好向住房公積金常規性政策的銜接過渡。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通過綜合服務平臺等渠道,實現更多業務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保障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服務平穩運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2022年5月20日
來源:住建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