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種方式:辦理銀行轉按揭手續(銀行是抵押權人時才可以辦理),轉按揭不需要賣家提前還貸和辦理抵押註銷手續,但對貸款人的審核比較嚴格,而且目前轉按揭業務有較大限制,主要是央行從政策上有限制。
3、第三種方式:類似於銀行轉按揭,做法是由買方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批準後將貸款劃到賣方賬戶,賣方還貸註銷抵押後再過戶交易。買方的貸款銀行為了保證買方還款,還會要求買方提供保證人擔保。
購買被抵押的房子存在風險
1、重復抵押。
開發商在建設過程中由於資金缺乏,會選擇將部分房源抵押給銀行,獲得銀行的貸款,另壹方面又為了加速回籠資金,在未經銀行同意且沒有告知購房者該房源已被抵押的情況下,就對該房源進行出售,這種重復的交易給房屋權屬登記帶來隱患。
2、多方利益沖突。
利益沖突風險往往發生在開發商將房產抵押給多方的情況下。比如開發商將房產同時抵押給銀行、工程方、土地管理部門等多個抵押人,購房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房產,壹旦開發商資金鏈斷開無法償還抵押貸款,房屋的歸屬問題處理起來將會錯綜復雜,輕則延誤購房者收房,重則購房者所購房屋產權遭遇轉移。
3、退房難。
開發商惡意隱瞞抵押情況,要麽是補辦解押手續,繼續完成房產交易,要麽是支付違約金,同意購房者退房。但是,通常情況下退房並不是壹件輕而易舉的事情,維權將會是個漫長的過程。
4、無法辦理不動產證。
房地產開發商在沒有還清債務的前提下與購房者進行交易,購房者不僅面臨著首付款損失的風險,還因為開發商有債務問題,購房者無論是向銀行申請貸款還是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都將不能實現,更別提網簽備案和到房管部門辦理不動產權登,都將會受到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