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購買普通自住商品房(二手房,含二手房異地個人購房貸款):
點此查看貸款申請條件+材料+流程
二、購買普通自住商品房(壹手房,含壹手房異地個人購房貸款):
1.申請條件:凡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規定逐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購買普通自住住房,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申請材料:
(1)《個人住房(組合)貸款申請表》;
(2)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原件;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①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借款人未婚的,只需簽署《未婚聲明書》;借款人喪偶未再婚的,提供《未婚聲明書》、原配偶死亡證明或戶口註銷證明;借款人離婚未再婚的,提供《未婚聲明書》、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含《法律文書生效證明》)、或《民事調解書》(含《法律文書生效證明》)。
(4)借款人及配偶/子女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集體戶提供戶主頁);
(5)借款人家庭收入不足或需申請延長貸款期限的,應另提供擔保人(父母或子女)的收入證明、借款人子女或父母身份證件、婚姻登記證明及連帶責任保證函;
(6)借款人(含***同借款人、擔保人)及其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原件(貸款或信用卡逾期記錄累計達到3期(含)以上,經調查未達禁入標準的,應提供貸款受托銀行出具的“非不良客戶確認單”);
(7)銷售不動產統壹發票辦證聯原件及復印件(首付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規定比例);
(8)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9)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0)購買經濟適用房或限價房的,應提供經濟適用房審批表或選房確認書、限價房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
(11)2011年3月1日(不含)至2015年3月29日(含)、或2017年9月1日(含)起完成購房合同登記備案的,提供購房職工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住房公積金繳存所在地及購房所在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出具的購房職工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證明(房屋登記信息沒有合並的縣 (市、區) ,還應提供住建部門出具的查房證明)。其他時間備案的,應提供購房職工及配偶當面簽署的《家庭住房實有套數誠信承諾書》;
(12)主借款人用於每月還款的銀行卡(盡量提供壹類銀行卡);
(13)屬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的另提供《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辦理流程:
攜帶材料前往辦理網點辦理;辦理網點:點此查看
受理(初審)(2個工作日)→審核(2個工作日)→審批(辦結)(2個工作日);
如有疑問可以撥打0595-12329咨詢。
三、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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