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和買方同意根據以下條款和條件簽訂本合同:
1.商品名稱、規格和質量:
2.數量:
允許_ _ _ _ _ _ _ _ _ _%的增減。
3.單價:
4.總金額:
5.FOB/CFR/CIF交貨條款_ _ _ _ _
6.原產國和制造商:
7.包裝:
貨物包裝應防潮、防銹、防震,並適合海運。賣方應對包裝不良造成的貨物損壞和損失負責。賣方應以不褪色的顏色在每個包裝上註明尺寸、包裝號、毛重、凈重、“此端朝上”、“防潮”和“小心輕放”。
貨物包裝應防濕、防銹、防潮、防腐蝕和防震,並適用於海運/聯運。賣方應對因包裝不足或不當造成的貨物損壞和損失負責。尺寸、毛重、凈重以及“請勿倒置”、“防潮”、“小心輕放”等註意事項應使用不褪色的顏料印在每個包裝的表面。
8.運輸標誌:
9.裝運時間:
10.裝貨港:
11.目的港:
12.保險:
由_ _ _ _承保,金額為發票金額的110%,附加_ _ _ _和_ _ _ _風險。
保險應由_______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_______險和_______附加險。
13.付款條件:
(1)信用證:買方應在裝運日期前/合同生效後_ _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運完成後_ _天內到期。
信用證:買方應在裝運前/本合同生效後____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信用證將在貨物按規定裝運完畢後____天到期。
(2)付款交單:貨物裝運後,賣方簽發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跟單匯票,並通過賣方銀行和_ _ _ _ _ _銀行以即期付款交單方式將單據交付給買方以換取貨物。
付款交單:裝運後,賣方應開立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並通過賣方銀行和/銀行以付款交單方式將單據交給買方。買方應在首次提交匯票時立即付款。
(3)承兌交單:貨物裝運後,賣方將開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付款期限為:_ _ _ _ _年(月)日(含)月(含)日(含)
承兌交單:裝運後,賣方應開具即期匯票,在買方通過賣方銀行和_____銀行將承兌交單交付給買方後_____天內支付。買方應在匯票日期付款。
(4)貨到付款:買方應在收到貨物後_ _天內向賣方支付全部貨款(不適用於FOB、CRF和CIF術語)。
貨到付款(COD):買方應在收到貨物後______天內向賣方支付全部貨款(此條款不適用於FOB、CFR、CIF術語)。
14.所需文件:
賣方應向銀行提交下列單據進行議付/托收:
賣方應向銀行提交議付/托收所需的下列文件:
(1)全套清潔已裝船空白背書海運/聯運/陸運提單,註明通知收貨人/收貨人代理人並註明運費預付/到付。
全套清潔已裝船海運/聯運/陸運提單和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已付/到付;
(2)標有合同號、信用證號(根據信用證支付條件)和裝運標誌的商業發票;
已簽字的商業發票壹式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信用證條款)和嘜頭;
(3)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由___簽發的___份裝箱單/重量單;
(4)由_ _ _ _ _ _ _ _ _ _ _ _簽發的質量證書;
由____簽發的質量證明書壹式____份;
(5)由_ _ _ _ _ _ _ _ _ _ _ _簽發的數量證書;
由____簽發的_ _ _ _份數量證書;
(6)保險單正本_ _份(CIF交貨條件);
保險單/保險憑證壹式份(CIF條款);
(7)由_ _簽發的原產地證書壹式_ _份;
由____簽發的原產地證書壹式___份;
(8)裝運通知:賣方應在交貨後_ _ _ _小時內將上述文件的壹套副本快遞給買方。
賣方應在裝運後____小時內,通過快遞將上述第_ _ _ _號單據的副本發送給買方。
15.裝運條款:
(1)FOB交貨方式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通知買方合同號、產品名稱、數量、金額、包裝、毛重、尺寸和裝運港裝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租船/訂艙。如果在裝運船只按時到達裝運港後,賣方未能按時裝運貨物,賣方應承擔載重量或滯期費。在貨物過串、下鉤前,壹切費用和風險均由賣方承擔。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數量、金額、包裝、毛重、尺寸和裝運日期,以便買方租船/訂艙。如果賣方未能在船只按時到達裝貨港時裝貨,由此產生的包括空艙費和/或滯期費在內的所有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2)CIF或CFR交貨方式
賣方必須在裝運期限內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在CFR條款下,賣方應在裝運前兩天通知買方合同號、產品名稱、發票價值和開航日期,以便買方安排保險。
賣方應在裝運期限內按時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在CFR條件下,賣方應在裝運前兩天以_______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發票價值和裝運日期,以便買方及時安排保險。
16.裝運通知:
裝貨完成後,賣方應在_ _小時內通知買方合同號、產品名稱、裝運數量、發票總金額、毛重、船名/車號/機器號和啟運日期。
貨物裝運完成後,賣方應在_______小時內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裝運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裝運日期。
17.質量保證:
貨物的質量規格必須符合本合同和質量保證書的規定,質量保證期為貨物到達目的港後_ _個月內。在保修期內,由於制造商在設計和制造過程中的缺陷造成貨物損壞,賣方應負責賠償。
賣方應保證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符合本合同和質量保證書的規定。保證期為貨物到達目的港後______個月,在此期間,賣方應對制造商設計和制造缺陷造成的損壞負責。
18.檢查(從以下兩項中選擇壹項):
(1)賣方應委托_ _ _ _ _ _檢驗機構對本合同項下的貨物進行檢驗,並在目的港由_ _ _ _ _ _ _檢驗機構出具檢驗證書。
賣方應在裝運前/天檢驗貨物,並由/出具檢驗證書。貨物到達目的地後,買方可以要求由/復驗商品。
(2)交貨前,制造商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進行精確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檢驗證書,說明檢驗的技術數據和結論。貨物到達目的港後,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對貨物的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檢驗。如果發現貨物損壞或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保險公司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後_ _天內憑商檢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或拒收貨物。在保修期內,如果貨物因設計或制造缺陷而損壞或質量和性能與合同不符,買方將委托中國商檢局進行檢驗。
制造商應在交貨前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進行精確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證明技術數據和檢驗結論的檢驗證書。貨物到達目的港後,買方應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CCIB)對貨物的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進壹步檢驗。如果發現貨物損壞,或規格和/或數量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保險公司或船運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應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向賣方索賠,或根據CCIB出具的檢驗證書拒收貨物。如果由於設計或制造缺陷造成貨物損壞和/或質量和性能不符合合同規定,買方應在保修期內要求CCIB進行檢驗。
19.索賠:
買方憑其委托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包括換證),由此產生的壹切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賣方在收到上述索賠後_ _ _ _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已接受買方的索賠。
買方將憑進壹步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包括更換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將由賣方承擔。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後_ _ _ _ _ _天內未予答復,上述索賠應被視為已被接受。
20.延遲交貨和罰款:
除合同第21條不可抗力外,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貨,買方同意延期交貨,條件是賣方支付罰款。議付行在議付貨款時可以扣除罰金。違約金率為每_ _天_ _%,兼職為_ _天。但是,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_ _%。如果賣方延遲交貨超過合同規定的_ _天,買方有權取消合同。此時,賣方仍應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不得延誤。
買方有權就因此遭受的其他損失向賣方提出索賠。
如果賣方未能按照合同規定按時交貨,除本合同第21條規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條件是賣方同意支付罰款,該罰款由付款銀行從議付貨款中扣除。每______天收取______%的違約金,不足______天的天數按_ _ _ _ _ _ %計算。但是罰款不得超過延遲交貨所涉貨物總價值的百分之_______。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後______天交貨,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合同取消,賣方仍應立即向買方支付上述違約金。
買方有權就遭受的損失向賣方提出索賠。
21.不可抗力:
賣方對制造或裝運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任何交貨失敗或延遲概不負責。如果出現上述情況,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並在_ _天內通過特快專遞向買方發送壹份由當地民間商會出具的事故證明。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壹切必要措施加快交貨速度。如果事故持續超過_ _天,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賣方對制造過程中或裝運或運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不可抗力造成的貨物延遲裝運或不能交貨不負責任。賣方應立即將上述事故通知買方,並在此後____天內通過快遞向買方發出通知,要求買方接受事故發生地當地商會出具的事故證明作為證據。然而,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仍有義務采取壹切必要措施加快交貨。如果事故持續超過_____天,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22.爭議解決(仲裁):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爭議應提交至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3.通知:
所有通知均以_ _ _ _ _書寫,並通過傳真/電子郵件/快遞發送至各方的以下地址。如果地址變更,壹方應在變更後_ _天內書面通知另壹方。
所有通知均應以_____形式書寫,並按照以下地址通過傳真/快遞送達雙方。如果地址發生任何變更,壹方應在變更後_ _ _ _天內通知另壹方。
24.本合同中使用的術語FOB、CFR和CIF基於國際商會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合同中的術語FOB、CFR、CIF以國際商會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為基礎。
25.附加條款:
如果本合同的上述條款與本附加條款有任何沖突,應以本附加條款為準。
上述合同條款與本附加條款沖突時,以本附加條款為準。
2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壹式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壹式兩份,分別用中文和英文簽署,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壹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代表(簽字):
買方代表
(授權簽字):
賣方代表(簽名):
賣方代表
(授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