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壹次性退役金。壹次性經濟補助。免費就業培訓。創業培訓補貼。壹次性創業補貼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報考高等學校加分。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公益性崗位補貼。公務員等考錄優惠。安排工作。社會保險服務優惠。
三、大學生特別優待政策:優先優待;選用培養;復學升學;就業服務。
2021年退伍軍人新政策
1.優先安置參戰退役軍人
法律明確對參戰退役軍人給予重點保障,讓其既有政治榮譽,又有相應的經濟待遇,具有鮮明的導向作用、顯著的激勵作用和強烈的感召作用,有利於激勵廣大軍人為強軍強國偉業奮發作為、建功立業,有利於實現“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
2.全國統壹制訂退役軍人優待證
優待證是退役軍人享受國家和社會優待服務的重要載體。近年來,部分省市退役軍人憑證可以享受免費遊覽國家投資的旅遊景點,免費乘坐城市公***交通等優待政策。
3.保障“兜底”政策
退役軍人未能及時就業的,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求職登記後,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將退役軍人保障與國家社會保障有序銜接,不僅維護了退役軍人的合法權益,而且使退役軍人的特殊優待地位落地見效。
4.加大了軍人榮譽力度
國家、地方和軍隊舉行重大慶典活動時,應當邀請退役軍人代表參加。被邀請的退役軍人參加重大慶典活動時,可以穿著退役時的制式服裝,佩戴服現役期間和退役後榮獲的勛章、獎章、紀念章等徽章。這是對退役軍人的尊重和褒揚,更是對英雄主義精神的壹種弘揚。
2021退伍軍人具體有什麽待遇?
(壹)退役安置待遇
1.退役軍官安置
對退役的軍官,國家采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
2.退役軍士安置
對退役的軍士,國家采取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服現役滿規定年限,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月領取退役金。服現役不滿規定年限,以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領取壹次性退役金。
3.退役義務兵安置
對退役的義務兵,國家采取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以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領取壹次性退役金。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服現役期間所作貢獻、專長等安排工作崗位。以供養方式安置的,由國家供養終身。
另外,優先安置參戰退役軍人;擔任作戰部隊師、旅、團、營級單位主官的轉業軍官;屬於烈士子女、功臣模範的退役軍人;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或者特殊崗位服現役的退役軍人。
(二)就業創業待遇
1.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被評定殘疾等級和退役後補評或者重新評定殘疾等級的殘疾退役軍人,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優先享受國家規定的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
2.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招錄或者招聘人員時,對退役軍人的年齡和學歷條件可以適當放寬,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招聘退役軍人。退役的軍士和義務兵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三)撫恤優待待遇
1.退役軍人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享受相應待遇。
2.退役軍人憑退役軍人優待證等有效證件享受公***交通、文化和旅遊等優待。
3.殘疾退役軍人按照殘疾等級享受殘疾撫恤金,標準由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消費物價水平、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工資水平、國家財力情況等因素確定。殘疾撫恤金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發放。
(四)褒揚激勵待遇
對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退役軍人予以表彰、獎勵。退役軍人服現役期間獲得表彰、獎勵的,退役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應待遇。另外,參戰退役軍人;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軍人;獲得省部級或者戰區級以上表彰的退役軍人;其他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編輯錄入地方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二十二條 對退役的軍士,國家采取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現役滿規定年限,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月領取退役金。
服現役不滿規定年限,以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領取壹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服現役期間所做貢獻、專長等安排工作崗位。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養方式安置的,由國家供養終身。
第二十三條 對退役的義務兵,國家采取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領取壹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服現役期間所做貢獻、專長等安排工作崗位。
以供養方式安置的,由國家供養終身。
第三十三條 軍人退役前,所在部隊在保證完成軍事任務的前提下,可以根據部隊特點和條件提供職業技能儲備培訓,組織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各類高等學校舉辦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以及知識拓展、技能培訓等非學歷繼續教育。
部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應當為現役軍人所在部隊開展教育培訓提供支持和協助。
第三十四條 退役軍人在接受學歷教育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學費和助學金資助等國家教育資助政策。
高等學校根據國家統籌安排,可以通過單列計劃、單獨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