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頻出,其速度、力度,可謂前所未見。
4月11日,劉明康稱“部分城市二套房首付須60%”
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博鰲亞洲論壇上表示,對以炒房為目的的貸款者,銀行有權拒絕其貸款要求。
“目前部分商業銀行審慎評估二套及以上房風險。比如,在北京的有些銀行已自主審慎地將二套及以上房首付比例提高到60%。”這是針對有關媒體報道劉明康表示“部分城市二套房首付須60%”,引起市場關註後,銀監會出面澄清劉的原話。
4月14日國務院會議:買二套房首付比例須五成
國務院總理1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政策措施。會議確定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4月15日,國土資源部: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改房和自住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優先供應
4月15日,國土部公布2010年各省(區、市)住房供地計劃,並要求按照住房建設規劃、計劃和資金落實情況,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改房和自住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優先供應,確保三類房供地不低於70%,達不到70%的地方,國家土地督察局將通過限期責令整改、暫停用地審批等嚴厲手段,確保計劃的落實。
4月17日,國務院發出《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提出十條舉措,被業內稱作“新國十條”
“新國十條”其中要求:
1、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2、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3、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4、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臨時性措施,在壹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5、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
6、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並優先保證供應;
7、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大幅度增加公***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供應;
8、抓緊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包括各類棚戶區建設、政策性住房建設),並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會公布;
通知還要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進行壹次檢查,及時糾正和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檢查處理結果要於2010年6月底之前報國務院。
4月19日深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關於進壹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核心內容:
1、嚴格實行購房實名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發出的通知中,要求商品住房嚴格實行購房實名制,認購後不得擅自更改購房者姓名。
2、預售許可最低規模不小於棟。通知說,各地要嚴格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管理,合理確定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和工程形象進度要求,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不得小於棟,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
3、未獲預售許可商品房不得排號。通知在“進壹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部分中要求,今後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