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新修訂的《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本次修訂***調整20條政策規定,從完善提取情形、簡化提取材料、放寬提取限制等方面加強政策支撐。
本辦法所稱直系親屬是指職工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本辦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青住金規〔2019〕4號)同時廢止。
政策原文可點擊獲取
關於公積金提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本市住房的;
(四)我市批復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
(五)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房,已經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網簽購房合同,尚未足額交付首付款的。
實施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的,可以提取本人和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兩年(含兩年)以上的;
(六)非本市戶籍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半年的;
(七)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重病、大病”僅限: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
另外,指出全款購買異地具有產權自住住房,應在取得房屋產權證、全額購房發票、契稅完稅憑證其中之壹之日起滿六個月後,申請辦理提取手續。以受贈、繼承等非購買方式取得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不能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商業用房不得辦理提取。
關於公積金提取頻次及額度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符合條件的職工可提取最後壹次付款發票載明日期或契稅完稅憑證載明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職工償還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期間,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年度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總額。若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還款期間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則在本年提取時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職工提前全部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還款憑證所載明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提前還款金額。
職工未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期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租賃住房的,可選擇以下方式之壹按月申請提取,每人每次最多提取十二個月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租金,具體要求如下:
(壹)職工未提供已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的,應自當前月份開始申請提取,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本市規定的提取限額。
(二)職工提供已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的,應在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有效期內申請提取,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且職工及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提取限額。職工提取額度按照租賃月數核定,核定的最早日期從2021年12月1日開始,租賃月數超過十二個月的,每次最多核定十二個月的租金。在同壹承租期內,多人承租同壹套住房的提取金額不得高於上述標準。
(三)租住本市公***租賃住房的,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交納的房租。職工已租賃提取過的月度不得再次以租賃情形申請提取。職工和配偶承租多套住房的,只能就壹套租賃住房申請提取。提取額度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參考本市租賃市場發展情況適時調整,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後執行。
我市批復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職工及配偶可在個人實際出資額內提取壹次(扣除政府獎補資金)。
實施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的,職工及直系親屬可就電梯建設費用(不含電梯運行維護費用),在個人實際出資額內提取壹次(扣除政府獎補資金)。
職工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房,已經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網簽購房合同,尚未足額交付首付款的,每套住房可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符合條件的提取人應壹次性***同提交提取申請,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網簽購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
以上來源:青島銳理
另大家關心的青島商轉公貸款細則流出,這只是網傳,最終請以官方為準。預計近期會有消息,敬請留意。
流出細則主要內容如下:
1.需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商業貸款且合同約定為利率上浮的
2.必須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且已辦理房產證在青島行政區域內為家庭唯壹住房的。
3.借款主貸人需具備繳納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不以家庭為單位,主貸人無公積金,家庭成員有公積金的無法辦理)
4.商轉公辦理需提前在銀行償還商業貸款部分及公積金貸款最高額與剩余剩余商業貸款部分差額
5.需經商業貸款銀行同意,並且辦理商轉公借款人,收入,流水,征信需滿足貸款條件 。
6·未曾用公積金辦理過購房貸款的 (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
商轉公貸款細則來源:青島新樓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