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讓妳給他擔保,妳拒絕了他做得對,他們壹家都對妳破口大罵,妳只當他們在唱歌,千萬別理他們,寧願把妳當冤家,擔保萬萬做不得。
什麽是擔保人?
我們說的簡單壹點。像我們平日從銀行貸款,小金額的消費貸,需要稽核征信以及還款能力。大金額的貸款,就需要抵押物。如果壹個人,想從銀行貸款,又沒有抵押物,怎麽辦?
這個時候,就可以找壹個擔保人。只要擔保人通過資格審核後,銀行就會把貸款放下來。說白了,這個過程,妳做擔保人,就相當於妳有資格從銀行貸款,妳從銀行貸款,然後給妳朋友親戚用。
當擔保人可不是鬧著玩的
當債務人無法償還欠款時,擔保人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擔保人不還清欠款,可能被起訴和列入失信人員黑名單,後果是很嚴重的。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681條規定,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
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我表哥的兒子,10多年前,給他叔兄弟當擔保,從銀行貸款26萬元。
到還款時間後,債務人沒有償還貸款。後來被銀行起訴,法庭判決保證人(擔保人)償還貸款。當時保證人也無力償還,就被列入被執行人失信黑名單。後來保證人,和銀行達成協議,分期還款,到現在還沒還清貸款,因此現在還在黑名單裏。
給親戚做擔保,需要承擔什麽風險?
風險很清楚,就是壹旦妳親戚以後沒錢還,那所有的債務都需要妳來背。錢妳沒用壹分,但是還錢的時候,妳壹分錢都不能少。這個就是擔保人要承擔的的風險。所以,做擔保人真的是壹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不是至親骨肉的關系,不是生死之交的關系,都絕對不能去輕易給別人做擔保的。
妳家親戚找妳做擔保人,明顯就沒有按好心,明擺著就是想坑妳來著。要不然也不會妳拒絕後,他們壹家對妳破口大罵。怎麽個坑法?很簡單。妳給親戚做擔保(假設這個親戚是男的),貸款到帳後,他把錢用現金的形式取出來。然後,他把這錢給她老婆,然後再和她老婆離婚。
貸款到期後,他沒錢還,名下沒有任何的資產。怎麽辦?按照法律的規定,這個錢就是妳來還。想坑妳,就是這麽簡單而已。妳壹點辦法都沒有,這個坑妳爬都爬不出來。所以,遇見這種親戚,不用多考慮,直接拉黑,老死不相往來就可以了。做擔保風險特別大,千萬不要輕易給任何人做擔保。哪怕那個人是妳的親人,也不要去做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