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欠條要怎樣寫才會有法律效果
欠條有效的書寫方法如下:
1、明確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明確貸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
3、明確貸款期限,包括貸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確的貸款期限;
4、明確貸款用途;
5、明確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6、明確貸款利息、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貸款利息總額;
7、明確貸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和付款方式;
8、借款人應親自簽字、指紋或簽字。
二、民法典欠條的有效期有多長時間
欠條的有效期首先要看雙方對於期限的約定,有約定的情況下自然從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壹般債權債務關系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債權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如果欠條約定的是分期履行債務的,則雙方之間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壹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因此對於欠條的有效期,當事人可以根據上述的幾種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和選擇。
三、還錢後欠條未銷毀怎麽辦
可以作為依據。
欠條、借條等文書,是債權憑證,能夠作為當事人之間存在法律關系的依據。如果債務人已經通過現金支付的方式履行了償還義務,債務人應該要求債權人交回文書,或者在文書上備註“權利義務已經結清,此條作廢”並簽字捺印確認。比較好的方式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履行義務,那麽即便欠條未收回,債務人有銀行還款記錄可以作為對抗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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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