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欠錢不還的後果: 1、如果貸款機構或銀行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如果欠債人以為坐牢就能逃避債務是不行 的。其實,坐完牢出來,欠下的錢還得照樣還,而且還多了壹筆延遲還款的利息要支付:1,欠錢坐牢後還得還錢。2,坐牢不能抵消債務。3,欠錢坐牢還得還利息。因此肯定不會因為妳坐完牢出來就不要還錢了,這等好事起碼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支撐的依據的。所以千萬不要想著通過坐牢來躲債,這是萬萬行不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三百壹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