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間借貸當時沒錢被起訴怎麽辦?
1.暫時無力償還債務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償還、延期償還或者減免債務。
2.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減免債務,想起訴債務人,那麽起訴之後,就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或限期還款的目的!
3.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減免債務,法院不予支持,將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債權人有能力償還但拒絕支付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強制執行不會被關進監獄,因為民事責任不涉及刑事問題。
4.如果債務人真的沒錢還,即使對方贏了官司,法院執行人也知道妳沒錢執行不了。只有妳有錢了,拒不歸還,法院才能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因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追究刑事責任)。
5、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根據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權利人履行義務,以保證權利人權利的實現。
執行方式包括:存款執行、收益執行、財產執行、財產搜查、強制交付、搬出房屋。
二、如何起訴債務人?
欠錢或者欠費的,應當在訴訟期間向法院提起訴訟。到法院起訴的,應當攜帶起訴狀、借條等證據材料到法院立案庭立案。法院受理案件後,如果找不到人,法院將宣布送達缺席判決。妳拿到成功判決後,可以向法院提供對方名下的車輛、房屋或存款等對方財產的線索,申請強制執行,凍結拍賣上述財產,以償還妳的債務。
第三,起訴欠款多久能拿到錢?
起訴欠款多久能拿到錢,要看情況。追討欠款,如果是簡易程序,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果是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果借款人不還錢,對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借款人償還債務;仍不償還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不還錢的訴訟程序如下:
1.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債務真實;
2.去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3.法院起訴、立案、審理、判決;
4.勝訴後,判決生效後兩年內對方不還錢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本文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