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指的是幫別人擡東西上山,掙點辛苦錢的人。壹般在山區,旅遊名山上都有以此為職業的人。
後來擴展到通過買賣雙方的介紹達成交易(如不動產、貨物或證券)然後收取手續費或傭金的人。很多方言對這類人也有專門的稱呼。比如從事這種活動的人,在東北壹般被稱為“縫紉”。
經紀人不僅存在於商業活動中,還出現在訴訟、政治、學術等領域。他們的角色是經紀人或者中介,起到牽線搭橋的作用。
擴展數據:
第壹,引文解釋
1,介紹人買賣並從中賺取傭金的人。
周而復始?《上海的早晨》第壹部XI:“朱延年成了西醫經紀人。”
2,借指投機政客。
茅盾?《習題》24:“?袁世凱的叛國也應該是他自己安排的。給他當掮客的人,都會被他咬壹口,叫漢奸。”
二、金融經紀人的存在形式
1.投資人通過金融經紀人直接把錢付給用戶,用戶或投資人從高額息差中支付經紀費。
這種情況在1998年財務合並後發生的比較頻繁,尤其是在今天銀行存貸款秩序比較規範,存款利率比較低的情況下,主要表現在企業之間的同業拆借行為。
2.投資人通過經紀人的介紹直接把錢付給用戶,用戶或投資人付給經紀人代理費。與第壹種相比,第二種風險更小。
3.“手拉手貸款”的形式,即經紀人介紹投資人把錢存到金融機構,然後投資人指定金融機構把錢借給某個用戶。金融機構向投資者出具存單、對賬單、對賬單或存款合同,用戶向經紀人支付高額利息和中介費。
“手拉手貸款”的方式實際上讓金融機構起到了保險杠的作用,但是壹旦資金收不回來,銀行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4.明知或者應當知道用戶可以免費還款,或者明知用戶名義實際是詐騙,金融經紀人介紹投資人通過金融機構將資金借給“用戶”,以獲取高額中介費。
5.經紀人、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或“用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金融機構向“用戶”介紹投資者。表面上看,券商是想拿所謂的中介費,實際上是詐騙。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經紀人
百度百科-金融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