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要看妳買的房子的開發商。有的可能會考慮讓妳解約,改名。
簽訂購房合同後貸款失敗壹般有兩種處理方式:
1.壹次性付清剩余房款。
2.更改姓名和貸款信息,重新簽訂購房合同。
如果以上兩個都無法解決,只能選擇退房。
1.如果買受人主動違反本合同的相關內容,買受人應按合同內容的相關賠償比例向開發商支付違約金。如果沒有詳細的約定比例,可以參考我國合同法規定的比例。
2.如果賣方違約,就要按照簽訂的購房協議的相關條款追究開發商的責任和相應的賠償。
3.如果購房合同已經在房管局備案,開發商和購房者需要到房管局申請辦理註銷購房合同備案手續。
未辦理抵押的,應區分未辦理抵押手續的原因。因買受人原因未能購房的,買受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開發商原因導致出賣人未能出售房屋的,在雙方均無過錯的情況下,可以解除買賣合同。此時,買賣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重新約定付款方式。如果雙方不能達成新的協議,導致采購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可以終止采購合同。
比如買賣合同簽訂後,銀行因為開發商信用不夠而不願意放貸。這種情況是有的,這種情況是開發商的責任。還有就是買家信用缺失,比如有不良記錄,之前欠銀行貸款,銀行不願意貸款給買家。這就是所謂的歸屬於壹方。因為這個原因,銀行拒絕放貸,這壹方肯定要承擔違約責任。
另壹種情況,不是雙方都有責任,而是新政出來後,或者國家銀根緊,銀行這個時候不肯放貸。如果不歸屬於雙方,那就是政策問題。此時,根據司法解釋,經雙方協商壹致,可以解除購房合同。
但是,還有壹個很重要的情況。壹種情況是不可能批的,想借八成也可能不批。另壹種情況,妳可能贊成70%。如果妳認可少於10%,對合同的履行不會產生重大影響,妳還是要履行合同。不能說銀行只批70%的申請就不買房。此時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
擴展數據:
購房合同是買受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
註意事項:
1.買賣雙方應仔細閱讀本合同的內容。如果對合同條款和專業條款有異議,他們可以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咨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
2.在簽訂合同之前,賣方應向買方出示賣方應提供的相關證書和證明文件。
3.合同條款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貸款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帶息借錢。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壹定利率貸出貨幣資金並必須歸還的壹種信貸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是指貸款和貼息?透支等資金借貸的通稱。
銀行把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通過貸款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的需要,促進經濟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獲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積累。
“三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率,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律,以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為經營原則。”
1,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2.流動性是指在預定期限內收回貸款或無損失地快速變現的能力,以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比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比短期貸款高,效益會好,但如果貸款期限長,風險會增加,安全性會降低,流動性會變弱。所以“三性”要和諧,這樣貸款就不可能有問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購買合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