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汽車金融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接受境外股東及其在中國境內的全資子公司和境內股東3個月以上定期存款;
(2)接受汽車經銷商的車輛購買貸款押金和承租人的汽車租賃押金;
(三)經批準發行金融債券。
(四)從事同業拆借。
(五)金融機構借款。
(六)提供汽車貸款業務;
(七)為汽車經銷商購買車輛和運營設備提供貸款,包括展廳建設、零配件和設備維護等貸款;
(八)提供汽車融資租賃業務(售後回租業務除外);
(九)向金融機構出售或回購應收汽車貸款和應收汽車融資租賃款;
(10)處理租賃汽車殘值的出售和處置;
(11)從事與汽車融資活動相關的咨詢、代理業務;
(12)經批準從事汽車金融業務相關金融機構股權投資業務;
(13)中國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汽車金融公司的盈利模式
盈利模式是指將主營業務中的資金、人才、技術、品牌和外部資源進行有機整合,通過單獨和系列的戰略控制手段形成長期穩定的利潤增長點。汽車金融服務的盈利模式由兩個結構組成:壹個是盈利模式的利潤鏈,是盈利模式的組成部分,是衡量盈利模式利潤來源的重要參數;二是通過利潤鏈的貫通和連接,將能夠帶來利潤的企業資源進行組合的具體方式(狹義的盈利模式)。這兩點之間的關系是利潤鏈可以通過與特定的企業資源方法相結合並滲透到特定的業務中來形成利潤來源和途徑。兩者相互結合、相互作用,形成壹個完整的盈利模式。
汽車金融公司的主要盈利模式分為基礎盈利模式和增值盈利模式。基本盈利模式是指以汽車銷售為主,兼顧保養維修、保險代理的傳統盈利模式。這是目前國內汽車金融服務行業普遍采用的盈利模式。增值盈利模式是指在基本盈利模式的基礎上增加金融資本運作而形成的盈利模式。增值盈利模式主要包括融資租車盈利模式、汽車融資盈利模式、汽車文化營銷盈利模式、資本運作盈利模式等。汽車金融服務的增值盈利模式是20世紀50年代以來壹種新的盈利方式,對汽車金融服務的發展具有重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