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之間就借款簽訂了無息協議,納稅也分為幾種情況,如下所示:
兩個獨立企業之間
雖然可以簽訂無息貸款協議,但需要將增值稅視為銷售貸款服務,仍然需要計算增值稅。
政策基礎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第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壹)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公益事業或者面向社會公眾提供服務的除外。因此,無償貸款也應視為銷售貸款服務,貸款應自借款之日起同期發放。
如果兩個企業屬於集團,集團內的無息貸款免征增值稅。
政策基礎
財稅【2019】20號《關於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第三條規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31日,企業集團內部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資金拆借行為免費。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6號2021)第壹條規定: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2月31日。
公司間借款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1.當壹家公司借錢給另壹家公司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款:銀行存款
當收款過程中發生利息費用時: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利息收入(紅色)
貸項:其他應收款
2.當公司向另壹家公司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項:其他應付款
還款期間支付相應利息費用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財務費用-利息費用
貸款:銀行存款
公司之間的借款應通過“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買入返售的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和暫付款。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主營業務不直接相關的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應付款和暫收款。
上述解釋的內容是我們針對“企業間無償借款是否需要納稅?”企業之間的自由借貸有兩種,壹種是獨立企業之間的自由借貸,另壹種是集團內部的自由借貸。這兩種情況涉及的稅務問題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