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必須簽署壹份貸款合同。
向個人借款時,壹定要記得簽訂借款合同,合同中要明確約定貸款期限和貸款利息。突出顯示貸款合同有幾個原因:
第壹,理清債權債務關系後,避免後期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第二,以後企業給個人還錢,要處理財務控制。企業無正當理由向個人轉賬的,以總額為限。向銀行出具借款合同,然後正常轉賬給個人。
第三,個人需要去稅務所開具貸款利息發票時,稅務機關也需要看借款合同。
二、貸款的會計處理
個人借錢給企業,需要確認為對企業的負債。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不能拿“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科目,而“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主要核算企業從金融機構的借款。企業向個人借款只能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
借款時:借: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付款-個人貸款
還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貸款
貸款:銀行存款
企業可以向借款人支付利息,做財務費用。
借款:財務費用-貸款利息
貸款:銀行存款
三、貸款利息的稅務處理
企業給個人支付利息,個人自己不能開具利息發票。問題是利息沒有發票,稅收是憑票控制的,不會認可這個費用稅前扣除。企業在進行年度納稅申報時,需要對這筆利息費用進行納稅調整。
為了獲得利息發票,您只能申請稅務發票。需要攜帶借款合同等材料,稅務代理開具的發票名稱多為“資金使用費”。
稅務代理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為3%,稅額需要個人(債權人)預先繳納。另外,個人(債權人)需要債務人(企業)代扣代繳個稅,個稅稅率為20%。
如張三向A公司借款654.38+0萬元,約定年利率為654.38+02%(含稅)。壹年期滿後,甲公司向張三償還本息654.38+065.438+0.2萬元。張三的納稅情況如下:
增值稅:120000÷(1+3%)×3% = 3495.15附加稅:3495.438+05×12% = 419。
現實中,個人(債權人)往往要求企業(債務人)承擔開票稅。由企業(債務人)承擔的稅款,企業(債務人)只能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
借:營業外支出——代交稅費
信用:現金
對於企業來說,取得資金使用費發票後,利息支出能否全額稅前扣除?不壹定。還需要參考稅務認定的扣除標準,即不高於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水平。金融機構貸款利息水平內允許稅前扣除。超過的,超出部分不得抵扣,並進行納稅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