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總結起來,其實分為兩個方面:第壹是再融資;二是提前還清貸款。我們來看看具體的方式方法:
首先,業主用壹筆錢還清剩余貸款,賣掉房子。這樣就可以解除房子上的抵押,進行交易。這樣,就有壹個很好的解決辦法。業主可以和買家協商解決問題。房價談妥後,可以先把要還的款還給銀行,這樣抵押的房子才能順利賣出去。這種方式也簡單明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第二,根據《擔保法》和《房地產抵押管理條例》的規定,抵押的房地產只有經抵押權人(即銀行)同意才能轉讓或出租。但需要得到銀行的同意,並提供新的擔保,否則不能買賣。
按揭:指借款人在個人住房貸款償還期內,將房屋作為抵押物出售,房屋買受人經貸款銀行同意,繼續償還出賣人未到期貸款。簡單來說,就是把還在抵押的房子再次買賣,房子的買方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款。
轉按揭是壹種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指已在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要求原貸款銀行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變更貸款期限、借款人或抵押物的貸款。
目前二手房市場有兩種情況:點對點抵押和銀行間抵押。由於購房者的資信、貸款意願、月供能力、購房資金安排等各不相同,購房者在轉按揭的同時,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申請不同的貸款期限、貸款金額和還款方式。實踐中,再融資采用的是賣方提前還貸的方式,因此買方貸款可以與賣方未還貸款不壹致。
有抵押貸款的房子可以買賣,解決方案也不復雜。看完文章,是不是很多想按揭貸款賣房的房主都比較放心了?個人感覺如果允許的話,先用買家的部分資金還清房子貸款更直接,也解除後顧之憂。